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豫文〔2023〕50号),信阳市生态环境局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志着该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这既是上级对该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在局党组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的成果。
近年来,在信阳市委文明办的关心指导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和市委文明办安排的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创建办具体抓、科室和同创单位共同抓的“五抓”工作格局,扎实完成了精神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下一步,该局将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擦亮“美好生活看信阳”的生态底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郝昱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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