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允名誉权案胜诉了吗?
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费霞与广州官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原告费霞(艺名:林允)[微博]诉称,被告官也生物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大量使用原告的肖像、姓名,为其进行广告宣传和销售。林允要求被告道歉及赔偿80.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使用原告肖像及姓名,极易使他人误认为原告同意被告使用自己姓名和肖像进行商业代言,已构成对原告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侵害,且原告系作为艺人,其肖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裁判结果为,被告官也生物公司向林允道歉并赔偿损失13万元。
林允为什么改名呢?
林允改名的原因有多方面。首先,她的经纪人建议她改名为林允,这个名字好听、好记、有文化内涵。其次,她希望有一个更加自己的名字,一个能够代表自己的名字。此外,她也经历了很多挫折和困难,但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因此,林允选择了一个能够代表自己的名字,这个名字不仅仅是一个符号,更是她对自己的期许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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