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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公证处公证需要什么材料?买房公证怎么办理?
2023-06-02 16:42:21   来源:广东之窗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一、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公证处可以公证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公证处不可以公证。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不予公证。原则上房产证是证明房子所有权的最重要的证明材料,没有房产证,公证机构无法证明房子归属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除非有购房合同等佐证,否则很难公证。

《公证法》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二、

买房公证怎么办理

办理房屋买卖公证的手续是:当事人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买卖公证书。

三、

买房公证处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公证所需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公证申请书;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平面图、地籍图;房产合同;房产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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